三 天道自然与万物为一
 
   

中国的古代没有自然界的概念,所谓“自然”绝不是自然界的意思。在古代,相对于今天我们所说的自然界的概念是“天”,与天相对应的是“人”,即人事。探讨天与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探讨自然界与人事的关系。中国古代许多重要的哲学家,从先秦时期的儒、墨、道诸家到清代的戴震,都把天人关系作为重要问题进行探讨。虽然他们对天和天人关系的具体看法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认为自然界与人事是相互联系的,人和天是无法割裂的。如孔子认为,天是人事的最高决定者。他说:“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国人其如予何!”(14)又说:“知我者,其天乎!”(15)在孔子那里,天是有旨意的,天的这种旨意是不可抗拒的,它能决定人事。

老子对天的看法与孔子不同,他所说的天是指客观存在的大自然,天是没有意志的,它并不是万物的主宰。在探讨天与人关系系时,往往是通过天道来探讨人事,其言天必联系于人事,讲人事必取法于天道。在《道德经》中,天指的是自然之天,同时老子还指出,这个自然之天是有法则的,这个法则就是“天道”或“天之道”。

天道的法则是什么?有什么特质?对这一问题若不作出回答,那么道就难以成为人事的依据。故《老子》书用了大量篇幅论述“天”和“天道”,根据詹剑峰先生的统计,达19章之多。(16)在这些章节中,老子对天和天道的阐述,首先表明天道的法则是自然运行的法则,而不是人为的法则。进而,老子对天道的特质作了说明。

天道无私,是老子对天道特质的重要解说。他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17)河上公注:“天地所以独长且久者,以其安静,施不求报。”成玄英疏:“言天地但施生于万物,不自营己之生也。”唐玄宗疏:“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覆载万物,长育群材,而皆资禀于妙本,不自矜其生成之功用,以是之故,故长能生物。”(18)皆一致认为,老子的天道大公无私,它的一切动作都不是为自己,所以能够长久。老子以此说明自然界的法则是没有私心的,普遍的,故能永久运行。

天道均平,是天道的又一特质。老子说:“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自均。”(19)王注:“甘露者,阴阳交和所生,自然均被,无使之者,盖道之所感,无所不周故也。”(20)程大昌亦说,甘露滋濡万物,“轻细均齐,天下如一,此盖天地腾降而有常者也。故老氏取象于均,而求原于合也。”(21)这就是说,天地相合降下来的甘露,人和万物都公平地受到了滋润。天道均平与天道无私是相联系的,因为天道无私,所以它才能均平,万物都能够接受它的滋养。

天道好生,老子说:“天之道,利而不害。”(22)河上公注:“天生万物,爱育之令长大,无所伤害也。”王 曰:“天者,群物之宗,常以慈畜万物,岂有害之之意。”(23)吕知常解释说:“天道阳也,故好生而恶杀,谓之有利而无害。春夏故生之育之,秋冬故成之熟之,以其至公无私,每成人之善而不成人之恶,与人之利而不与人害,故曰天之道利而不害。”(24)一句话,好生恶杀,利而不害,这是天道的物性,天道的大德。

天道无为,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25)唐玄宗注:“妙本清静,故常无为。物持以生,而无不为,则万物自化,君之无为,而民淳朴矣。”(26)李道纯曰:“天地无为,万物发生。圣人无为,万民安泰。”(27)张嗣成亦说:“自然而然者,天之行。齐而不齐者,物之情。执其行,得其情,而返之于无形之形。寂兮寞兮,无臭无声,亦孰使夫。”(28)自然无为是天道的重要特质,也正因为自然无为,无偏无私才能成为生育万物的根源,成为人道效法的对象或人事之依据。

为什么人必须遵循天道?按照老子的看法,人类同万物一样,都是天地的产物,是天施地育的结果。因而人类同其他万物一样,也必须遵循天道这个自然法则。如天道均平,人们就应该效法之,按照“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法则,富有的人就应该拿出多余的财富以补足贫困的人。又如“天之道,利而不害”,按照这一法则,圣人就应该“为而不争”。如此等等。总之,天道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用老子的话来说就是:“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单 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即用天道的“善胜”、“善应”、“自来”、“善谋”等特征,说明天道这个自然法则,万物都要遵循,不可抗拒,无法逃避。正如宋人陈景元所说:“天道自然平施,不逆万物,而万物自尊之,岂与人校其敢与不敢,杀与活哉!然而人自服从者,不与物争而能善胜者也。”“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而福善祸淫之应,信不差矣。”“天道高远,又无言教,何尝呼召万物,而万物背阴向阳,春生而秋实,暑往而寒来。”“张自然之罗,故曰天网;纵太虚之宽,故曰恢恢。四达皇皇是谓疏,幽明难逃是谓不失。”(30)

老子以天道作为人事的准则或依据,这在老子思想体系中非常突出。老子对人事的把握是以天道的自然法则为宗而验之于人事,这是老子把撑天人关系的要害。天道自然,人道无为,自然无为的思想,就是要人们顺其自然,按客观规律行事。当时他看到的不是人与大自然关系的紧张,而是人与人关系的不自然,当然这种不自然是身居统治地位的人强伸己欲的结果。他也没有认识到对人的统治是以人对大自然的统治为基础的,但他知道应当效法天地宇宙的和谐。

需要强调的是,在老子看来,如何理解天道与人事的关系,并非是一个纯粹抽象的哲学命题,而是一种提高生命质量的生存之道,即怎样才能度过富有意义的一生。在《道德经》一书中,谈到“天”是无私,强调自然界的非道德属性,人应“无为”,要顺应“天道”,依照万物的“自见”,效法天地,效法大道,效法自然。天地在感觉的世界里为“道”的运动提供媒介,许多有关“道”的比喻皆来自自然界。为了使人顺应道,老子鼓励人若“木”、若“释冰”、若“朴”、若“谷”。欲领悟天道,不仅要对外在的自然现象进行观察,还要对内心进行反省,所谓“不窥牖,见天道”。(31)正如成玄英注:“天道,自然之理也。隳体坐忘,不窥根窍,而真心内朗,睹见自然之道,此以智照真也。户通来去,譬从真照俗;窗牖内明,喻反照真源也。”(32)

因此,人与天道——大自然的融合共存,不仅仅是后天生存的必要,更是先天本能的决定。因为人类既然来自天地,理应法天则地,遵循大自然的规律,这是道家天人观念的要害,也决定了道家中人对自然和社会的观察、研究,都力图采取客观的立场和冷静的态度。正是这种道法自然的思想定势,唤起了道家、道教中人热爱大自然、尊重客观规律的美好情操。他们重视“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自然生态,强调自然界与人、万物之间,宇宙大生命与人体小生命之间的同构与互动关系,诱导人们亲近大自然,尊重生命,从自然哲学转到生命哲学的研究,从而推动了我国古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许多科技成果及对自然和生命奥秘的探索成就,首先应该归功于道家。

老子及后来的道家学者,皆一致肯定了万有协和性、涵蕴性及依存性,指出宇宙、天地、万物和人类共同生存,万物与人休戚相关,不容分离,生死相依。道家的这种万物涵蕴、彼此相联的整体和合观,与西方哲学中心物二分、主客对立、人天分判的二分法是截然不同的。既然人类和大自然、万物本为一个和谐的有机的统一体,人类又有什么理由去暴殓万物,破坏人天共有的生态环境呢?所以老子说:圣人办事自然无为,因此不会失败,不会遭到损失。如人类能自觉地“辅助万物的自然发展而不加干涉”,就能保持宇宙的良好生态体系,获得万物并生、人天共存、持久发展的生存空间,体现生命的真正价值。显然,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学说颇富远见,其科学价值也是毋庸置疑的,并为近现代社会因片面追求征服自然、主宰万物所造成的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所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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