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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克党委字[2002)11号)精神,设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信访局(同时挂自治州党委信访局牌子)。自治州信访局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是负责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指导我州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根据自治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州信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宣传、落实的措施、办法。深人各县(市)乡(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四)负责办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州党委、政府领导及各兄弟地、州、县(市)批、转办的人民群众来信,督促、检查和反馈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五)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报送信访信息,反映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了解和掌握县(市)乡(镇)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积极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加强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州党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自治州信访局设置综合科。 (一)综合科 协助领导处理好日常工作;负责办理有关信访工作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综合调研,收集信访信息,反映信访动态;负责来信来访的汇总、统计工;负责重要信访案件的调查办理、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自治州信访工作经验的交流,指导各县(市)信访办案工作。 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立案、交办所涉及的问题,审查并反馈案件处理结果;负责接待到州党委、州政府上访的各族人民群众。协助处理各县(市)、各部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及有关信访重要事项。负责对全州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信访局,核定行政编制3名,另列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2名,科室领导职数1名。 机关党的工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由州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