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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克党委字[2002)11号),设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自治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自治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由州经贸委管理。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一、职能调整 (一)由自治州劳动人事局承担的职业安全监察和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给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由自治州经贸委所属各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划给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全州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规章,拟定有关政策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 (二)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形势,拟定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州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州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五)组织全州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主要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六)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章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一个职能科室。 综合科(正科级)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等行政事务,;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起草全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标准;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全州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负责发布全州安全生产信息和伤亡事故统计的具体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其余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州各行事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并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协调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的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危险化学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以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县级,核定行政编制5名,另列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2名,科室领导职数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