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克党委字[2002)11号)精神,设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教育局(以下简称自治州教育局)。自治州教育局是主管全州教育事业的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自治州教育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教育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自治州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负责实施、管理、督促检查全州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 (三)负责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管理、职称评定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州直学校教职工的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系统内人员调整等工作。负责各类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工作。 (四)负责机关、学校的党建、党务、廉政、纪检、监察、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政 治思想工作。 (五)负责对县(市)政府、学校的“督政”、“督学”、“督导”和“两基”验收工作。 (六)负责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七)负责各类招生的计划、考试、政审和录取工作。 (八)负责分配、管理自治州教育系统的基建和州直学校的经费工作。负责人民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和外资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教育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州内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批工作。负责州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九)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和信息化教育、教学仪器管理、指导工作。 (十)负责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教育局下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机关行政工作,起草、翻译、打印文件、收发报刊、文件。负责自治州教育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以及州直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干部考核、考勤、车辆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安全保卫、劳动卫生等工作。 (二)教育科 负责实施管理全州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师资教育、管理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体、卫、艺、科普、教育改革以及学校的管理工作。 (三)计财科 负责编制、检查、落实全州教育系统的各类计划、规划以及事业、经费统计工作。负责外资项目、义教工程、人民教育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负责州内中小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管理全州的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督查县、乡、村级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和农牧民实用技术教育。统筹管理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拟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计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以及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五)思想政治工作科 负责协调、指导全州学校的德育、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德育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指导全州学校的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教学。 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工、青、妇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纪委监察室 负责监督管理全州教育系统的党风党纪、纪检监察、信访和教育事业经费审计工作。专职人员2名,科级职数1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教育局,核定行政编制11名,另列事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含纪委书记),科室领导职数6名(含纪委监察室领导职数)。 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 自治州中小学教研室:科级,单列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3名。 自治州教育局考务中心:科级,单列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