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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7个股室。 1、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机关文秘、政务、监督、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等工作;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意见的函复以及机关的安全工作,负责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和会务,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财务、固定资产、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 2、经济运行股 参与昌吉市经济(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中期和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编制下达和监督全市市属工业、乡镇企业年度经济运行调控工作,负责全市市属工业企业乡镇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工作。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和综合管理;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指导企业节约资金和开展综合利用工作;掌握各类经济信息,加强经济形势的分析和政策研究,及时向上报告重大问题和信息,编制工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业经济运行生产月报、季报。 3、企业管理和监督股指导推广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技术进步、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工作;负责编制技术改造规划、计划,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 ,项目审批、审核、登记、备案以及峻工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督验收;指导企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管理,扭亏增盈工作,培育和扶持名牌产品;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问题,参与组织股份制改造,规范公司制企业运作,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企业改革、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制定结构调整方案,指导各行业的改革和发展,研究提出黄金生产、包装行业、广告行业、农机制造行业、建筑机械行业的发展规划,实施行政管理,负责燃气用具的生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环境保护工作及能源工业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能源政策和法律法规。 4、乡镇企业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市乡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全市乡镇企业指导生产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市乡镇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企业布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控制乡镇企业重复建设,保持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引导乡镇企业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协调乡镇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工贸小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联动发展等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依据《乡镇企业法》治理“三乱”行为,保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协调、服务和管理,对新设立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审查、备案;对民间商会、个体协会进行协调指导。 5、市场贸易股(专营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市场的培育、建设和发展,研究分析商贸工作动态调查,协调监督市场建设运行中有关问题,培育与发展内贸商业流通工作。负责商贸企业的统计工作;负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酒类、盐业专卖市场的审批与管理,以及酒类、盐业专卖、拍卖业、调味品市场的监督,协调有关部门打击伪劣商品活动;负责成品油市场整顿、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典当行业监管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单位资格审核以及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6、能源管理股 负责制定我市煤炭工业发展战略,编制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全市煤炭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指导煤炭的洗选加工,综合利用以及多种经营,协调行业环保、节能工作,组织好“五消灭”、“标准化”矿井的达标及验收工作。贯彻执行《煤炭法》,监督、检查《煤炭法》执行情况、负责对煤炭新办矿井、关闭报废矿井的审报,对《煤炭生产许可证》进行初审和申报、延续以及年检工作。负责煤矿企业设计方案及煤炭经营的审核工作;参与制定全市煤炭企业有关政策和煤炭价格,监督检查煤炭行业口投资的“五小补助”、“重大安全措施”等资金的使用以及市煤炭行业管理费的征收、“维检费”的提取使用;推广先进经验,开展信息交流,进行技术指导。 7、科技股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和建立“产、学、研”联合,协调指导企业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以及科技企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各类企业的职工培训、岗位培训及煤炭管理人员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证书审批;负责全市工商企业干部职称评定工作;制定全市工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政策法规、经济科技形势等培训规划、计划工作,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