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专题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昌吉市农业局设2个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人事、财务、保密、治安、统计、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组织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农村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和全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编制农业发展中长期 规划、年度性计划、区域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组织协调 重点农业基地建设农业重点项目的实施; 组织重大农业科研项目和协作攻关;指导农业重大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管理农业科研项目;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保护及农区畜牧业等工作;负责监督农业专项基金使用情况;参与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农业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组织对农业的质量检验及农业各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实施、监测;组织实施绿色食品标准及认证管理,组织农业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业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承办农用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协调 监督工作;承担农业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农业学会等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行业技术资格标准、职称评定及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