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位置: 新疆旅游之新疆地州 >> 新疆各地州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昌吉党政工团 >> 正文 当前没有通告!
 
最新热门
 遭大风袭击1500多人被迫滞...
 新疆气候多变冰火两重天
 五彩湾
 石钱滩景区
 将军戈壁风景区
 禾木草原
 喀纳斯景点--双湖
 火焰山的传说
最新推荐

  • 没有任何文章
  • 相关内容
    专题列表
  • 新闻资讯

  • 行政区划

  • 民生服务

  • 地方产品

  • 文化旅游

  • 党政工团

  • 企事业单位

  • 新疆简介

  • 新疆旅游新闻

  • 喀纳斯旅游

  • 更多专题

      昌吉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
    新疆昌吉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
    [专员:龙腾  来源:昌吉之窗  点击:   更新:2006-9-19  录入:song
    工作职能
      昌吉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是昌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原昌吉市劳动人事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交由昌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
      昌吉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和昌吉市卫生局承担的公费医疗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能
      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昌吉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昌吉州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昌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昌吉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负责昌吉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计划和工资基金的审批;依法对全市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三)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并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辞职、辞退、解聘等政策的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推荐评审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昌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政策、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工人技术岗位等级培训资格审核及岗位证书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人计划和企业调入工人的审核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人调动手续;负责全市范围内区、州、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优、选拔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昌吉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协调指导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承办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免提案和昌吉市人民政府干部任免事项。
      (四)贯彻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定,组织各类人员合理流动,培育、发展、规范昌吉市人才市场,建立完善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协调指导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自主择业军官的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研究制定昌吉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归口管理全市赴国(境)外的培训工作,管理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昌吉市安置的协调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津贴政策、标准和调控措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晋升的审批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和福利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批工作;拟定昌吉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直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六)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培育和发展社会劳动力市场,研究拟定全市促进城乡就业的措施;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发展,管理全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负责落实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政策;拟定昌吉市人员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在昌吉市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职业分类、技能标准、技能鉴定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要求,拟定全市职业技能工作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负责贯彻、落实管理就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则;负责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竞赛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的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人事关系调整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人事关系,负责贯彻、落实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划,负责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争议处理制度及仲裁的规范、规划的实施,管理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争议处理并监督执行;负责昌吉市企业职工探亲、休假等福利政策的实施;根据国家规定负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昌吉市企业劳动模范。
      (八)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行政监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社会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九)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和发展预测报告;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按分工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涉外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昌吉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党务政务活动事宜;承办综合性调研和各科室协调工作;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会议、文秘、档案、保密、修志、保卫、信息、信访、宣传工作;草拟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工作制度等有关综合性报告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本局后勤、人事、财务、收费、车辆及公产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研究以及普法和法律咨询工作。
      (二)综合计划管理股(挂昌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市军转干部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全市人才资源预测与规划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人事与人才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安置军转干部、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录(聘)用人员及调入人员的增人、增资计划;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审核工作;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考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录)用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政策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昌吉市科学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以及昌吉市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的选拔、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军转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拟定年度安置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惩戒、职务任免、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综合管理与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退辞职、非领导职务设置、新录用公务员定职定级等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评审工作和奖励、表彰活动;管理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回本市安置的协调工作;依法承办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免提案和昌吉市人民政府任免事项。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及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从企业调入工人的审核,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工勤人员的调动手续;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承办考核结果的审核事项;研究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劳动人事仲裁办公室(挂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的牌子)
      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具体事宜,负责案件受理、调解、仲裁组庭、仲裁员的确定、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挂昌吉市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昌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奖金、奖励升级、退休福利待遇等政策规定的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的审核、审批工作;研究制定昌吉市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机制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昌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审核和福利待遇的审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的审核、认定;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措施;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措施的实施;负责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措施的实施;负责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有关政策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政策;审核昌吉市直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负责企业职工探亲、休假等福利制度的实施;负责死亡职工及遗属待遇、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贯彻实施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工伤停工治疗期间的待遇政策。
      (五)社会保险股(挂昌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综合管理全市失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基本政策,负责失业保险费、基金征缴、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及基金稽核等政策、规则、办法的实施;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失业人员医疗、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负责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规划及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落实,审核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人员资格;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违纪案件;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则的实施;负责对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基金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结付标准;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基金管理等政策、规划;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定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待遇政策及标准和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则、政策;负责全市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拟定工伤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改革方案、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基金征缴政策的实施;拟定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基金征缴及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负责基本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个人帐户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贯彻补充养老保险规则和政策;拟定养老保险(含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昌吉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职能;负责昌吉市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审核工作;拟定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
      (六)培训股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人事干部的培训工作。

      事业机构
      劳动监察大队
      人力资源流动办公室(昌吉市人力资源市场、昌吉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 上一条: 昌吉市科学技术

  • 下一条: 昌吉市林业局
  • ∷相关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电话:86-991-8223450 3260978 4553908 4519752 传真:86-991-4292063
    Copyright©longtong2007 新疆海外国际旅行社 www.991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sn:x0991@hotmail.com x0992@hotmail.com QQ:50470761 918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