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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昌吉市卫生局内设2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全局行政事务,协调、检查、督促各科室业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 工作制度;负责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秘书收发、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统计、信访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工作,负责开展对外医疗技术合作,科技交流及卫生系统外事活动 。 制定全市卫生人才 资源相应政策,做好优秀专家和高级知识分子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研究指导医疗政策,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负责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和处理;拟定传染病、漫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研究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