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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果蔬霸王”33人受审 涉嫌偷税绑架等7宗罪
    [专员:long  来源:新疆新闻  点击:   更新:2006-1-14  录入:song
    天山网讯(记者王宝利报道)近日,以号称新疆“果蔬霸王”苟韶荣为首的33人的团伙被指控涉黑、偷税、绑架等7宗罪,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同受审。

        苟韶荣、丁振新等人于1993年开始做进疆蔬菜、水果生意,号称新疆的“果蔬霸王”,于1997年、1999年分别注册各自的公司。现已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韶荣公司”从1997年至2004年开始垄断乌鲁木齐蔬菜和果品的批发市场,并于1997年与乌市四达果品有限公司联营共同经营奇台路果品市场,于1999年承包了乌市江盛果品交易市场,为此乌市的两大果品批发市场全掌控在苟韶荣手中。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介绍说,苟韶荣是第一被告,原乌市振新实业公司董事长丁振新是第二被告,其余被告人员均系韶荣公司和振新公司的员工。被告韶荣公司、振新工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某些行为构成了偷税罪。指控其员工刘治河、李高产、张士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余30人被指控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公诉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苟韶荣等3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绑架、赌博、偷税、纵容包庇等7宗罪名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共派出7名公诉人,同时还有28名律师出庭。

        此次庭审预计需要两个星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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