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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县汉、回、维、哈民族文化促进会
    [专员:龙腾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更新:2005-12-25  录入:song

        民国年间盛世才主政新疆后,曾在其执政纲领中提出“发展各民族固有文化”的口号。1937年(民国26年)春,省城迪化首先发起成立汉族文化促进总会,接着又相继成立回、维、哈、蒙等民族文化促进总会。各民族文化促进总会的领导,都分别由其民族中文化、工商、宗教等各界知名人士担任。
        1938年(民国27年),昌吉县长乔根主持召开有各界有关人士参加的会议,研究讨论建立昌吉县汉族文化促进分会问题。会议决定正式建立昌吉县汉族文化促进分会,并推选王宗仁为委员长,杨同兴为副委员长,张玉昌为秘书,委员有刘炎汉、赵际映、李秀山、陈怀忠、张子远、韩宝文等。
        同年,由乔根县长主持,昌吉县回族文化促进分会亦宣告成立,由洪聚海任委员长,刘万寿、马忠仁任副委员长,委员有吴英、武浚、兰进忠、沈德荣、沙炳元、杨福、马文才、马德林等。
        时过一年,即1939年(民国28年),昌吉县维、哈民族文化促进分会亦相继成立。
        各民族文化促进会成立的宗旨,从总体上来说,是为了促进本民族文化的发展。具体来说,则牵扯到公益事业及教育等社会的许多方面。
        昌吉县汉族文化促进分会,会址在县城南门外财神庙内,有3间办公室、1间宿舍。在成立后数年间,他们曾发动民众捐资及利用旧建筑物上拆除的木料等,在促进会院内建了一个俱乐部,内有舞台,可容纳五六百人。这个俱乐部成为县城民众集会及年节演出戏剧及文艺节目的场所。还负责管理庙产,发动社会力量办教育,调解民事纠纷,配合搞好冬季扫盲等工作。其间,他们曾主持建立分会会立第一民众学校,有成人学生33人。
        昌吉县回族文化促进分会会址在民众公园。在成立后数年间其负责管理寺坊土地、坟地,协助调查回族失学儿童情况,帮助建立县立第二小学(即后来的回民小学)等。在县立第二小学建立过程中,他们动员杨逢泰将自己的院子作为校址,还提供维修、改建费用及做了大量劝学工作等。他们亦曾办起会立民众学校,并组织过家庭识字班。
        维、哈民族文化促进分会具体活动记载较少。但据民国档案,1945年(民国34年)6月7日,昌吉县维族文化促进分会主任干事木汗买提曾向省教育厅呈文,请求修建俱乐部。以此可知,他们亦是有活动的。
        另从档案记载可知,各民族文化促进分会的领导后来改称“会长”。再后来又改称“主任干事”,委员亦改称“干事”。昌吉县汉族文化促进分会第4届改选,共选出干事11人。 
        关于各分会活动经费,主要是靠会领导、会员及社会捐助筹集。筹集的方式为捐资捐物,但其中绝大部分是采用捐田产的方式,即某某人捐出一定数量耕地作为会产,将这些土地上的收获或实物或变卖成款交给分会,以充经费。
        各文化分会活动一直持续到1949年后。在它们存在期间,曾经主持为当时的昌吉县人民做过许多好事,为促进各民族文化发展起过一些积极作用。
        *此文部分内容参照王玉春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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