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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5月10日消息 5月9日,新疆自治区团委、自治区青联追授魏宏文同志“新疆青年五四奖章”,同时还授予马晓晨、斯地克·克热木、买合木提、马忠太、苏涛5位同志“自治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许述申、依曼·阿不力提甫、亚森·司马义3位同志“自治区优秀青年”称号。 魏宏文生前为乌鲁木齐市消防中队二中队副班长,5月8日在扑救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建设机械厂商品库房大火过程中为救战友而壮烈牺牲。同为乌鲁木齐市消防中队二中队官兵的马晓晨、斯地克·克热木、买合木提、马忠太、苏涛、许述申、依曼·阿不力提甫、亚森·司马义等8位同志在扑救大火行动中受伤。 自治区团委、自治区青联号召全疆广大团员青年向这些英雄模范人物学习,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维护新疆的稳定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附:“5·8”乌鲁木齐建筑机械厂库房火灾救火英雄简历 “新疆青年五四奖章” 魏宏文,男,汉族,昌吉州吉木萨尔县人。 1984年2月3日出生;2000年5月4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003年12月入伍,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二中队副班长、一级士官、团支部宣传委员。 “自治区优秀共青团员” 马晓晨,男,汉族,1980年12月出生,2004年6月入伍,副中队长,武警中尉警衔,共青团员,轻伤(右腰部外伤,缝7针)。团支部书记; 斯地克·克热木,男,维吾尔族,1984年1月出生,2002年12月入伍,副班长,一级三档,共青团员,轻微伤,已归队; 买合木提·吐尔逊,男,维吾尔族,1983年4月出生,2003年12月入伍,战士,一级二档,共青团员,轻伤(左膝关节外伤); 马忠太,男,汉族,1983年9月出生,2003年12月入伍,战士,一级二档,共青团员,轻伤(左腰部外伤); 苏涛,男,汉族,1988年5月出生,2005年12月入伍,列兵,共青团员,轻伤(左腕关节外伤,缝5针)。 “自治区优秀青年” 许述申,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2001年12月入伍,战斗一班班长,一级四档,中共党员,轻微伤,已归队; 依曼·阿不力提甫男,维吾尔族,1983年3月出生,2002年12月入伍,战斗三班班,一级三档,预备党员,轻微伤,已归队; 亚森·司马义,男,维吾尔族,1979年8月出生,1997年12月入伍,副中队长,武警中尉警衔,中共党员,轻伤(左膝关节伤,右膝关节皮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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